
人民法院报公告如何办理
下面小编为您讲解人民法院报登报流程及格式见报时间
广告登报咨询电话:010-87693334/56025858,在线QQ咨询:755451009
登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8号三层报业集团广告发布中心-公告登报网
资料邮箱:13911283505@139.com,传真:010-87693334
声明公告负责人:周先生13911283505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一旦明确了利害关系人,公示催告程序就因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必须终结,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一、在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报》上可以找到法院公示和公告。
二、也可以登录人民法院报网站查询。
三、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
四、公示催告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登报方法
送交公告稿件
通过银行汇款发稿件至邮箱原稿件、汇款凭证、电子稿件(没有可不发))或传真稿件及汇款单到传真后拨电话确认(二选一,不能重复发送)
通过邮局汇款发稿件至邮箱(原稿件扫描件或者照片、汇款单、电子稿件(没有可不发))或传真稿件及汇款单到传真后拨电话确认(二选一,不能重复发送)
如需发票请于公告刊登后发送邮件至邮箱下载自动回复中的普票或者专票表格填写后再次发送邮件。
确认电话010-87693334
同类文章排行
-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流程
- 法制日报法院公告登报电话010-87693334
- 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股权转让公告登报电话:010-87693334公告登报网
- 人民日报海外版法院公告各类公告刊登电话010-87693334
- 全国发行报纸刊登公告债权转让公告010-87693334
- 人民日报法院公告各类公告刊登电话010-87693334
- 拆迁公告登报怎么办
- 全国发行媒体遗失声明,债权转让公告,法院公告等
- 中国商报遗失声明公告登报
- 吊销执照与注销登记在法律上的不同后果分析